陕西省财政厅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四章“会计监督”,主要规定了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两个方面内容,未涉及单位内部的监督。()
单位遵循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只适用于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其他工作岗位因不直接接触货币资金,不需考虑不相容职务问题。()
会计行为是指对一定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行为。()
设置账外账或者保留账外资金、资产的,对单位负责人,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对违法违规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这是会计法规赋予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不但要对单位的会计人员任用是否遵循回避制度进行监督,还要对代理记账机构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进行检查。()
会计部门只要对有关职务进行了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就可以防止所有的会计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适用的组织范围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由于会计人员从业信息管理系统记载了许多会计人员注册登记、奖惩等个人信息,因此,任何人员无权进行查阅。()
陕西省财政厅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